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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市脐橙产业走向国际市场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5日来源:赣南日报作者:屈文福

近几年来,我市加工企业直接出口脐橙取得了长足进步,2010年至2011年果销期有4户加工企业开展了自营出口业务,出口额275万美元。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市脐橙加工企业自营出口额较低,但同时也说明我市脐橙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潜力巨大。对于促进我市脐橙产业走向国际市场,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创新脐橙加工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政策,提升脐橙产业走向国际市场的税收政策支持。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为一般贸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产品出口部分的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为一般贸易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产品出口部分的增值税实行“免税”;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产品出口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将产生“免抵”税额,“免抵”税额通过中央财政下达的指标在国库进行调库操作,视同增值税税款入库,全额统计为增加本地的财政总收入。按照这个政策,要将脐橙出口企业从供货出口转为自营出口(代理出口),或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进而使企业出口退(免)税方式由“免税”改为“免、抵、退”税。使出口企业由免税到获得退税,地方财政增加增值税收入,从而达到果农创收、企业获利、地方创汇、财政增收“一举四得”的目的。

第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脐橙加工出口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提高竞争力。引导脐橙加工出口企业完善产品生产标准,提升产品品质,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平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脐橙加工出口企业的宣传辅导力度,鼓励供货出口企业在我市直接自营(代理)出口,帮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展来料加工业务转为一般贸易等;指导出口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出口退(免)税政策,促进脐橙加工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密切部门协作,帮助脐橙加工出口企业办好各项出口事宜。加快推进我市脐橙产业化进程,开拓国际市场,在商检、报关、结汇、报税等事项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营造服务脐橙加工出口企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对我市脐橙主产区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建立20户至30户重点脐橙加工出口示范企业。

第四,建立工作协调联系机制,积极研究推进我市脐橙加工出口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要把涉外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召开会议,统一部署脐橙加工出口的各项政策新规,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更好地为脐橙加工出口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