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新闻动态
  3. 新闻资讯
  4. 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30日来源:互联网作者:申保珍

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组8月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桑国卫出席了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乌云其木格作了讲话。她指出,科技进步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从1993年的26%上升到2009年的51%,促进了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远不适应“三农”形势发展的要求,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

乌云其木格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扶持措施,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完善配套法规,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安排,这次对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的同时,还要对种子法部分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将分三个小组,于8月至9月,分赴山西、辽宁;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六省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八个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内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部分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将重点检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情况;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农业科技培训,培养新型农民,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项目情况;配套法规规章等制度建设情况及修改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建议。种子法重点检查品种选育与审定,品种权人权益保护情况;种子、种苗经营情况;查处违法行为情况等。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主持会议。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林业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