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国45条”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或“国45条”)日前正式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缘何成为“国家战略”?《若干意见》有何政策“含金量”?其中透出哪些“经济信号”?记者就此作了深入采访。
“国45条”打造老区中的“特区”“在原中央苏区范围内,赣南具有特殊地位,面临特殊困难,要把支持赣南加快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协同推进原中央苏区整体振兴发展”;“国家在资金、项目和对口支援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若干意见》通篇贯穿着这样的原则。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这是《若干意见》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区域的五大战略定位。围绕五大战略定位,《若干意见》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支持赣州、吉安、抚州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支持赣州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支持赣州、吉安创建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支持赣州、抚州创建全国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城市,支持赣州开展全国低碳城市试点,研究设立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等。赣州市委政研室调研员黄明哲说,据不完全统计,《若干意见》出现了9个“试点”、5个“试行”、4个“探索”、2个“试验区”、4个“示范区”、13个“重要基地”和30个“重大项目”,并有5个“扶持”、7个“补偿”、9个“补贴”、11个“优惠”和128个“支持”。《若干意见》实施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将成为许多政策先行先试的全新“特区”。“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这一表述被赣州市发改委副调研员朱俊东称为《若干意见》给予赣州的“最大政策支持”。据此,位于中部地区的赣州18个县市区将全面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将使赣州成为“中部的西部”。赣州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的数据显示,按照2011年的基数,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后,仅“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将从原来的25%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项,就有近5000家企业可减轻税收负担2.77亿元。赣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彭业明说,政策条件全面“西部化”,作为老区中的“特区”、扶贫的示范区,加上赣州毗邻沿海地区的优势,未来赣州承接产业转移将大有可为,经济社会有望迎来一轮发展热潮。
区域发展战略“均衡化”促共同富裕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因种种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仍明显滞后,与全国的差距仍在拉大。赣州国土面积占全国的0.41%,人口占全国的0.68%,但2011年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仅占全国的0.28%和0.17%,主要人均经济指标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至七成,是中部地区平均水平的五至七成,与西部地区的差距也在扩大。人均生产总值,1952年赣州为中部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的138.1%和153.9%,1990年为71.9%和76.7%,2000年为60.5%和72.7%,2011年降至54.7%和58.1%。即使与延安、遵义、百色、临沂、龙岩、三明、黄冈等革命老区比,赣州地域最广、人口仅次于临沂,但主要经济指标总量不占优势,2011年的经济增速和人均水平均处于较后或末位。“没有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为此,《若干意见》制定了2015年和2020年“两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在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和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原中央苏区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此前,赣南四周分别出台了四个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方面,赣南苏区明显“中部塌陷”,受到极大的地域壁垒制约,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若干意见》出台系列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国土资源、生态补偿、人才和对口支援政策,就是要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中部塌陷”变成“投资的洼地,发展的高地”。“过去,区域发展国家战略更多地放在沿海、沿江和沿边地区,而这几年,越来越倾向于均衡化。”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宏观战略上有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即使在中西部区域内部也越来越注重均衡发展,更多地把中西部的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给予扶持。今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把陕甘宁老区列入国家战略。迟福林说,这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需要,同时也是当前应对经济下行、稳增长的迫切要求,因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有广阔的投资空间和市场空间。
“民生优先”凸显科学发展理念《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尽快解决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赣州市加快完成改造任务。——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力度,2014年底前解决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末全面完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13年底前全面解决赣州市部分农村不通电和电压低问题。——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将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以及试行义务兵退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员纳入抚恤补助范围。目前,赣州18个县(市、区)仍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8个,省级扶持贫困村1119个,分别占县、村总数的45%和35%。按国家新的2300元贫困线标准,全市贫困人口有215.4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9.99%,高出全国贫困发生率16.5个百分点。目前,赣南苏区小康目标实现程度比全国低10.3个百分点,按现行发展速度,赣南苏区仅仅依靠自身力量,根本不可能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民生优先原则,突出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要求。仅以赣州18县(市、区)的土坯房改造为例,此前据赣州市调查,全市现有土坯房69.5万户,每户按100平方米建造,每平方米600元计算,即使按现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每户1.1万元的补助标准,财政补助将达到70多亿元。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总队长邓盛平说,“真金白银”投向民生,表明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坚定决心。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说,《若干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赣南苏区人民的深切关怀,是对赣南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重要历史地位的充分肯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和根本宗旨。(新华社记者 王运才、林艳兴)相关阅读: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